貫徹《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的實施意見
小型微型企業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是上海實現創新驅動、轉型發展的重要基礎。進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是黨中央、國務院的一項重要決策。為全面落實國家扶持小型微型企業發展的各項政策,切實改善小型微型企業發展環境,更好地促進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現就貫徹《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國發〔2012〕14號)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加大對小型微型企業的財稅扶持力度 ?。ㄒ唬├^續落實國家及本市支持小型微型企業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在2015年年底前,對年所得額低于6萬元(含6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50%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對符合規定減免條件的小型微型虧損企業,減免其城鎮土地使用稅。對符合產業導向的小型微型企業,因經營困難不能按時繳納稅款的,在向主管稅務部門提交申請并按照相關規定審批通過后,可以在3個月內緩繳稅款。(市地稅局負責) ?。ǘ┻m時設立上海市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在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中安排一定資金,適時設立上海市中小企業發展基金,主要用于引導社會資金,支持中小微型企業融資增信,參與小型微型企業集合信托計劃發行等。鼓勵向該基金捐贈資金,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向該基金捐贈資金的,企業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個人在申報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30%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繳納所得稅稅前扣除。(市經濟信息化委、市財政局負責) ?。ㄈ┕膭顓^縣加大對小型微型企業的資金扶持力度。各區縣設立小型微型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加大對小型微型企業發展和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的支持力度。區縣設立的其他扶持企業的專項資金進一步向小型微型企業傾斜。(各區縣政府負責) ?。ㄋ模┻M一步減輕小型微型企業負擔。落實中央和本市財政、物價部門已公布的取消行政事業性收費的規定,在2014年年底前,對本市小型微型企業免征12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嚴格執行收費公示制度,按照市財政局、市物價局公布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所列項目、標準及范圍收費。規范涉及行政許可和強制準入的經營服務性收費,按照政府信息公開的要求,進一步推進經營服務性收費信息公示工作。開展企業減負檢查,重點檢查不合理涉企收費,清理取消一批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負責) 二、加大對小型微型企業的金融支持力度 ?。ㄎ澹U大小型微型企業信貸規模。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小型微型企業貸款在實現銀監會提出的“兩個不低于”的基礎上,對單戶授信總額500萬元以下(含500萬元)小型微型企業貸款的增速不低于全部貸款平均增速。支持商業銀行發行專項用于小型微型企業貸款的金融債,擴大資產證券化試點。完善科技信貸風險補償和小型微型企業信貸風險補償機制,對商業銀行向小型微型企業貸款按規定比例給予風險損失補償。建立小型微型企業信貸業務獎勵考核機制,對小型微型企業信貸工作成績突出的商業銀行實施專項獎勵。推廣使用“上海銀行業小微企業信貸產品信息查詢平臺”,發揮市、區縣中小企業服務中心和其他服務機構的作用,開展集中推薦信貸對象的工作,支持商業銀行實施小型微型企業信貸業務批量化操作。(上海銀監局、市財政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金融辦負責) ?。┘涌彀l展小金融機構。深入推進差異化準入政策,實施小型微型企業專營支行批量準入,支持商業銀行設立小型微型企業專營支行、科技特色支行。穩步推動小額貸款公司發展,對符合條件的小額貸款公司,其主發起人持股比例可在30%的基礎上適度提高,探索有條件的小額貸款公司跨區縣經營,支持符合條件的小額貸款公司根據有關規定改制為村鎮銀行。堅持小額貸款公司“小額、分散”的貸款原則,確保50萬元以下的借款人所占比例達到50%以上。(上海銀監局、市金融辦負責) ?。ㄆ撸┩貙捫⌒臀⑿推髽I融資渠道。支持小型微型企業運用中小企業集合票據、中小企業集合債和中小企業私募債券等債務融資工具,發行債券類融資產品,對成功發行集合票據和集合債的小型微型企業給予中介費用補助。鼓勵小型微型企業在各類交易市場掛牌,對改制培育階段發生的中介費用予以一定補助。發揮創業投資引導基金、風險救助和稅收優惠的作用,支持創投企業加大對小型微型企業的支持力度。組建政府、銀行、創投企業、擔保公司多方聯動的“投貸”、“投擔”運作平臺,開展“投貸擔”融資服務創新。運用貨幣信貸評估工具,支持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等擔保創新類貸款業務。(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上海分行、市金融辦、市知識產權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ò耍┘訌妼π⌒臀⑿推髽I的擔保服務。進一步完善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機制,逐步擴大擔保資金規模,提高專業化運作水平,提升政策性擔保效率。完善商業性擔保機構風險補償制度,進一步擴大市級國有投資公司投資參股的總量和范圍,鼓勵和支持本市各類商業性融資擔保機構進一步擴大資本規模,切實提升商業性擔保機構為中小企業服務的能力。加大對小型微型企業擔保業務的補助力度,將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擔保業務的補助比例上限分別提高到2%和3%。鼓勵銀保合作,大力發展小型微型企業貸款保證保險,由銀行和保險公司共同分擔小型微型企業貸款風險。(市財政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金融辦、市商務委、上海銀監局、上海保監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ň牛┩七M小型微型企業信用建設。推進人民銀行融資租賃登記公示系統、應收賬款質押登記公示系統和中小企業信用檔案系統建設,探索以區縣為單位發展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實驗區。加快推進法人信息共享與應用系統建設,建設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進一步完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信用分類監管,發揮信用信息在小型微型企業融資中的作用。探索建立統一的動產抵押登記平臺,營造更加良好的小型微型企業金融服務市場環境。推進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機構等接入人民銀行征信系統,逐步擴大金融領域信用信息共享與應用范圍。加強誠信教育,引導小型微型企業加強信用管理,使用信用產品與服務。(人民銀行上海分行、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工商局、市金融辦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鼓勵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 ?。ㄊ┕膭顒撧k小型微型企業。落實促進創業帶動就業的相關政策舉措,將小額貸款擔保和貼息政策的適用范圍從創業3年以內的小型微型企業擴大到所有小型微型企業。支持小企業創業基地、科技創業孵化器、創業苗圃、商貿企業集聚區、各類專業市場等載體建設,鼓勵小型微型企業集聚發展。(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科委、市商務委負責) 繼續推進實施大學生創業注冊資本“零首付”等政策。放寬小型微型企業經營場地限制。區縣政府指定場地,允許從事工業設計、軟件和信息服務、網絡技術、翻譯服務、電子商務、攝影攝像或設計、咨詢等不擾民、不影響周邊環境和公共安全的創新型、文化創意類小型微型企業集中登記。鼓勵具備條件的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小型微型企業,在名稱登記上給予支持,允許沿用原前置許可辦理登記。對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型企業實行網上年檢。(市工商局、各區縣政府負責) ?。ㄊ唬椭⌒臀⑿推髽I穩定就業崗位。對初創期小型微型企業吸納就業并穩定就業崗位的,按照規定給予經營場地房租補貼、社會保險費補貼等政策扶持。鼓勵小型微型困難企業采取輪崗培訓、崗位共享等措施,穩定職工隊伍,依法調整和合理安排職工的工作與待遇,渡過經營難關。做好穩定崗位的政策儲備,在嚴峻經濟形勢的條件下,研究出臺給予小型微型困難企業崗位補貼或社會保險補貼等階段性政策。對小型微型企業新招用高校畢業生并符合規定條件的,給予培訓費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負責) ?。ㄊ┲С中⌒臀⑿推髽I創新發展。加快構建技術創新服務體系,幫助小型微型企業落實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高新技術成果轉化等相關扶持政策,支持小型微型企業技術改造和技術創新活動。加強產學研合作,加快發展創新驛站、技術轉移機構、技術經紀機構,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技術交流和對接活動,引導大專院校、科研機構向小型微型企業轉移技術成果,提供技術創新服務。實施中小企業信息化應用推廣工程,提高小型微型企業信息化水平。培育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優勢小型微型企業,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市科委、市地稅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教委、市知識產權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ㄊ┲С中⌒臀⑿推髽I開拓市場。深化實施電子商務“雙推”工程,扶持小型微型企業依托第三方平臺開展電子商務應用,發展網絡營銷。對小型微型企業參加境內外展會與合作交流等給予資金扶持。不斷完善上海市“走出去”信息服務平臺,發揮行業協會的組織作用,引導小型微型企業抱團“走出去”。加大專項資金的扶持力度,支持有關擔保機構為中小微型外貿企業開拓國際市場提供融資擔保服務。深化小型微型企業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和外匯資金管理方式改革,提高貿易結算便利度,規避匯率波動風險。鼓勵保險公司為小型微型企業開拓市場提供商業信用保險和出口信用保險。加大政府采購支持小型微型企業發展的力度,各級政府年度采購項目預算預留不少于18%的比例給小型微型企業。積極開展小型微型企業政府采購融資擔保試點,委托專業擔保機構為政府采購項目中標小型微型企業向銀行融資提供擔保,進一步增強小型微型企業參與政府采購的能力。(市商務委、市財政局、市經濟信息化委、人民銀行上海分行、上海保監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ㄊ模椭⌒臀⑿推髽I提高經營管理水平。支持小型微型企業管理創新,實施中小企業管理提升計劃,加強對小型微型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培訓。實施中小企業知識產權工作托管計劃,提高小型微型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水平。發揮上海市質量金獎的標桿**作用,引導小型微型企業提升質量管理水平。幫助小型微型企業提高標準化水平,引導小型微型企業創建自主品牌和**商標。加強對小型微型企業海外商標注冊維權的指導,提升企業參與國際市場競爭的能力。加強小型微型企業人力資源開發,以小型微型企業為重點,開展知識更新繼續教育。對小型微型企業職工通過職業技能等級考核的,按照規定予以培訓費補貼。鼓勵高技能人才培養基地積極為小型微型企業的技能人才開放培訓資源,提供技能培訓服務。(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知識產權局、市質量技監局、市工商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強對小型微型企業的公共服務 ?。ㄊ澹┘訌妼Υ龠M小型微型企業發展工作的領導。進一步發揮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的統籌規劃、組織領導和政策協調作用,明確部門分工和責任,加強監督檢查和政策評估,將小型微型企業工作列入各區縣、各有關部門的年度考核范圍,由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具體落實。市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加強對小型微型企業的指導和服務,制定、宣傳、解讀和落實有關政策措施。(市經濟信息化委會同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負責) 各區縣政府建立相應的工作協調機制,加強對本區域小型微型企業工作的指導和服務。(各區縣政府負責) ?。ㄊ┻M一步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發揮市、區縣中小企業服務中心的主渠道作用,為小型微型企業提供政策咨詢、信息傳遞等公共服務。各區縣將中小企業服務網絡延伸至鄉鎮(街道)、產業園區,并給予一定的工作經費保障。(市經濟信息化委、各區縣政府負責) 推進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到2015年,培育300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重點培育100家國家和市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各示范平臺單位要面向小型微型企業提供免費或低收費的優質服務。(市經濟信息化委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科委、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環保局、市質量技監局等部門參加) ?。ㄊ撸﹥灮瘜π⌒臀⑿推髽I的行政服務。繼續推進并聯審批工作,不斷優化并聯審批流程,提高行政服務效率。進一步完善中小企業訴求處理機制,維護小型微型企業的合法權益。行政執法部門對小型微型企業加強指導,督促企業守法經營。(市工商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各行政執法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ㄊ耍┘訌妼π⌒臀⑿推髽I的統計監測。建立小型微型企業統計體系,加強小型微型企業統計分析。建立和完善全市小型微型企業庫,重點選取一批具有行業、區域代表性的小型微型企業,建立統計調查、監測分析和定期發布制度。市、區縣中小企業服務中心負責加強跟蹤監測和服務協調,及時了解運行狀況,研判發展趨勢,加強預警,有針對性地采取相關舉措。依托人民銀行利率管理信息系統,加強對小型微型企業貸款規模、貸款利率的統計監測。加強對小額貸款公司利率和擔保機構擔保費率的監測。(市統計局牽頭,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工商局、市地稅局、人民銀行上海分行、市金融辦、市商務委等部門參加)